说到交房,大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流程:交钱、拿钥匙、验房。交房时想看房,不交钱肯定是不行的,楼市“约定俗成”就这样。不过开发商也有自己的道理,有不少业主交房尚且拖着,要是提前让他看了房子,估计物管、税费等更要拖着了。说到底还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相互不信任造成的,如何解决这样的矛盾,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各自在楼市中的诚信度也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开发商因为怕收不了钱,以验房为筹码;而购房者因为怕后续的服务没有人管,以交钱为筹码,相互推脱到底谁对谁错?

 北京有新规业主先验房后交费

北京市所有购房者都可在验房感觉满意后,再交付物业费等各类其他入住所需费用。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开发商“先交钱再验房”的不成文规定将成过去时。市建委日前出台了《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开发商应在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对查验房屋发现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及时处理。 

这则消息的出现无疑帮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难题解决了,之后的流程相信各大业主朋友们都知道,专家解释必须先验房后交费犹如先看货后付款一样的道理对业主和开发商省去不少事物和节省不少时间。





 

2010-11-09 09:28

下一篇:验房新知识

上一篇:商品房该怎样验收呢

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到底是先验房还是先收房?

添加时间:

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到底是先验房还是先收房?